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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订志书篇目的基本原则·新闻·惠东方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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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订志书篇目的基本原则


 
  1、门类完备,结构严谨。门类完备是指大的方面不缺,不是大大小小都不能缺,主次不分。
2、分类合理,领属得当。分类要科学,但不能完全按逻辑概念分类。
3、适合县(市)情,要量体裁衣,而不是削足适履。
4、重点突出,特点突出,不要千志一面,面面俱到。
5、标题简短,排列有序,不用标语口号式标题、论文标题、新闻报导标题、章回小说标题。(摘自黄勋拔著《方志编纂学论纲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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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发 布 人:   本站原创  作者:惠东方志 上一条信息: 志书资料的范围和来源
发布日期: 2007-9-10 17:02:50 下一条信息: 新志的体例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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