站内邮局
│
在线留言
│
来稿选登
│
加入收藏
│
设为首页
首页
惠东概况
主要成果
方志知识
民俗特产
古遗胜迹
历史人物
大事记载
法规文件
史志索引
制订志书篇目的基本原则·新闻·惠东方志
当前位置:
首页
→
方志知识
制订志书篇目的基本原则
【字体:
大
中
小
】
浏览人数:
795
1、门类完备,结构严谨。门类完备是指大的方面不缺,不是大大小小都不能缺,主次不分。
2、分类合理,领属得当。分类要科学,但不能完全按逻辑概念分类。
3、适合县(市)情,要量体裁衣,而不是削足适履。
4、重点突出,特点突出,不要千志一面,面面俱到。
5、标题简短,排列有序,不用标语口号式标题、论文标题、新闻报导标题、章回小说标题。(摘自黄勋拔著《方志编纂学论纲》)
【字体设置:
大
中
小
】 【
繁体
】
【
打印
】【
返回
】【
关闭
】
发 布 人:
本站原创 作者:惠东方志
◣
上一条信息:
志书资料的范围和来源
发布日期:
2007-9-10 17:02:50
◢
下一条信息:
新志的体例
联系方式
│
网站地图
│ 站内邮局 │
友情链接
Copyright © 2007- 惠东方志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.
主办单位:惠东县地方志办公室
制作维护单位:
惠州市中小在线网络有限公司
粤
ICP
备08109681号